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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玺璋| 见证真相的《两地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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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地书》是鲁迅与许广平(景宋)的书信集。他们之间的通信,始于一九二五年三月十一日许广平以“受教的一个小学生”的署名,“执笔写信给”鲁迅先生。这一年,鲁迅四十五岁,此时,正任教于北京女子高等师范学校。许广平既于一九二三年考入该校,还“是一个受了你快要两年教训”的学生。她的这封信就因“女师大风潮”而向鲁迅请教。鲁迅当日就写了回信。由此开始,直到一九三二年十一月二十六日鲁迅以“哥”的署名致信许广平而告终,七年来,他们之间的通信保存下来的共有一百六十一封。
 

一九三二年八月五日,李霁野、台静农、韦丛芜致信鲁迅,向他报告韦素园病逝的消息,并询问是否藏有韦素园的信札。他翻箱倒柜地搜寻一番,虽然“朋友的信一封也没有,我们自己的信倒寻出来了”。后来,他与许广平将这些书信略照年月,增删修改,因地而编为三集,统名之曰《两地书》,于一九三三年四月交上海青光书局出版,起因就在于此。


他在《序言》中曾有所表示:“回想六七年来,环绕我们的风波也可谓不少了,在不断的挣扎中,相助的也有,下石的也有,笑骂诬蔑的也有,但我们紧咬了牙关,却也已经挣扎着生活了六七年。其间,含沙射影者都逐渐自己没入更黑暗的处所去了,而好意的朋友也已有两个不在人间,就是漱园(韦素园)和柔石。我们以这一本书为自己记念,并以感谢好意的朋友,并且留赠我们的孩子,给将来知道我们所经历的真相,其实大致是如此的。”

 
此书后来收入《鲁迅全集》第十一卷。仅就研究鲁迅的生平、思想,乃至婚姻、恋爱、家庭而言,此书固为不可多得的文献史料,、文化诸多方面的内容,其价值更不可以低估。有人称之为鲁迅的“非正式自传”,即看到了此书在文献价值上的不可替代性。然而,遗憾的是,经过编订的《两地书》并非鲁迅与许广平通信的原貌和全貌,而是被信的作者删削、修改、增补过的,其中有的被整段整段地删去了,还有的将全信抽出不发,仅注明为“缺”某某日一封或数封而已。这样一来,此书作为研究鲁迅生平,以及与许广平之关系的材料,就不完整了,就是有缺陷的了,与事实真相也就隔了一层了。

 



考鲁迅与许广平的通信,按时间与地点共有四次:第一次系一九二五年三月至七月,二人都在北京的通信;第二次系一九二六年九月至一九二七年一月,鲁迅在厦门,许广平在广州的通信;第三次系一九二九年五月至六月,鲁迅第一次赴北平探视母亲,许广平在上海的通信;第四次系一九三二年十一月十一日至二十六日,鲁迅第二次赴北平探视母亲期间与独居上海的许广平的通信。


他们的通信,保存下来的共有一百六十一封,而收入《两地书》的只有一百三十五封,其中有二十六封并未收入“书”中,是告“缺”的。


在这里,所“缺”又有三种情况:其一,第四次通信十八封全部“编外”处理,大约是书稿已经编成,来不及补入,或不想补入吧;其二,第一次通信有七封未曾编入,理由是,内容涉及私情,不宜编入。我读了原信,其中或有“打情骂俏”的嫌疑。鲁迅固然说过,“其中既没有死呀活呀的热情,也没有花呀月呀的佳句”,但这不过是半真半假的说辞,区别仅仅在于,他们不用当时青年恋人流行的时髦语言,而恋人之间那种微妙、敏感、挑逗、激动,还是明显地流露于字里行间的;其三,另有一封是身在广东的许广平,写给身在厦门的鲁迅的,向他报告曾经把持广东番禺县立师范学校的“土豪劣绅”,被她们“一班青年捣乱分子”赶跑的经历。这封信也作为“编外”处理,恐怕是有所顾忌,不愿去惹不必要的麻烦。

 


关于《两地书》的编订原则,鲁迅在《序言》中也讲了三点:


其一前面已有略述,是说此书特色“恐怕是因为他的平凡”其中既没有卿卿我我,又不大讲究文辞,“只是信笔写来,大背文律,活该进‘文章病院’的居多”,而“所讲的又不外乎学校风潮,本身情况,饭菜好坏,天气阴晴,而最坏的是我们当日居漫天幕中,幽明莫辨,讲自己的事倒没有什么,但一遇到推测天下大事,就不免糊涂得很,所以凡有欢欣鼓舞之词,从现在看起来,大抵成了梦呓了”。这里面隐隐约约可以感觉到,大革命失败之后,鲁迅的失望、伤怀和无奈,因此后来也促使他去探索、寻找新的出路。

 
其二,他说:“我现在是左翼作家联盟中之一人,看近来书籍的广告,大有凡作家一旦向左,则旧作也即飞升,连他孩子时代的啼哭也合于革命文学之概,不过我们的这书是不然的,其中并无革命气息。”鲁迅的这番声明,可以说是意味深长。他所谓“并无革命气息”云云,也许是说给书报检查官的,是一种“障眼法”,细品下来,未必不是说给“太阳社”、“创造社”那些革命文艺家的。正是他们,强加给鲁迅一顶顶“莫须有”的帽子。在他们眼里,鲁迅是“社会变革期中的落伍者”,他的“小资产阶级的恶习”、“小资产阶级的任性”、“小资产阶级的脾气害了他”,他的文学只是“依附于资产阶级的滥废的文学”,“他对于文学的阶级论完全抱一种模糊的否认的态度,对革命是谈不上什么信认,革命文学在他看来,仿佛是一种幼稚病”。有了这样的一个前因,再看所谓的“并无革命气息”云云,又何尝不是一种鲁迅式的“自嘲”?
 

其三,他说:“常听得有人说,书信是最不掩饰,最显真面的文章,但我也并不,我无论给谁写信,最初,总是敷敷衍衍,口是心非的,即在这一本中,遇有较为紧要的地方,到后来也还是往往故意写得含胡些,因为我们所处,是在‘当地长官’,邮局,校长……,都可以随意检查信件的国度里。”



鲁迅的担忧是不无道理的,现实的残酷曾经给予他严峻的警示:“五年前,,我在广州,常听到因为捕甲,从甲这里看见乙的信,于是捕乙,又从乙家搜得丙的信,于是连丙也捕去了,都不知道下落。古时候有牵牵连连的‘瓜蔓抄’,我是知道的,但总以为这是古时候的事,直到事实给了我教训,我才分明省悟了做今人也和做古人一样难。”


因此,他对原信的删改,很多是顾虑到有可能“累及别人”,不得不有所舍弃。此外,他也不希望由于信中有意无意提到的名字,再次发生类似与顾颉刚对簿公堂式的不快。所以他说,“信中的人名,我将有几个改掉了,用意有好有坏,并不相同。此无他,或则怕别人见于我们的信里,于他有些不便,或则单为自己,省得又是什么‘听候开审’之类的麻烦而已”。


这里所谓“听候开审”,指的便是一九二七年七月二十四日,顾颉刚因孙伏园《鲁迅先生脱离广东中大》一文,引用谢玉生和鲁迅写给编者的信,提到他曾在厦门大学造谣,诬蔑鲁迅等情节,遂发信给即将离开广州去上海的鲁迅,认为鲁迅既在文字上侵犯了他,他将到广州“提起诉讼,听候法律解决”,并且要求鲁迅“暂勿离粤,以俟开审”。对于此类麻烦,鲁迅的态度从来都是“可不做则不做”,因而对信中的人和事做一些必要的删改,也是防患于未然吧。

 
鲁迅所谈这三点不得不删,不得不改,不得不添加的理由,在那样恶劣的条件下,原是可以理解的,同情的,不如此,这本书也许就不能出版。但其文献价值,不能不因此而有所损害。道理很简单,作为文献资料,其价值就在于它的原生态,不曾被人动过手脚,才能反映当时的真实情况,无论当事人还是后人,如果对文献有所改动,那么,即使是善意的,其价值也已经打了折扣了。好在近年来,鲁迅与许广平通信的原件及鲁迅事后的手书全部影印出版了(1996年,我到上海参加纪念鲁迅逝世六十周年学术研讨会,在上海鲁迅博物馆买到一批关于鲁迅的文献材料,其中就包括了上海古籍出版社1996年1月出版的《两地书真迹:原信、手稿》)。

 


(《两地书真迹:原信,手稿》)


《两地书真迹》的出版不仅恢复了这批书信原有的作为鲁迅研究原始文献的价值,而且增加了它在另外一些方面的研究价值。从私人信函的角度说,两位作者都非等闲之辈,一位是“五四”新文化运动的健将,一位是经新文化洗礼刚刚觉悟的激进青年;一位是德高望重的导师,一位是涉世未深的学生;而书信的内容,,谈文化,谈社会运动,谈家庭生活,当然也谈情说爱。一个四十五岁已婚男教师与一个二十七岁逃离父母包办婚姻的大龄女学生所谈恋情;而他们通信的时间,大约又集中在新文化运动兴起后的第一个十年,;这些因素都决定了这些信函非一般的私人信函,其中所记述的人和事,以及他们的经历、遭遇、思想、言行,都是个人传记和思想史、文化史、文学史,乃至社会史、。作为文献资料,不仅提供了事实层面的内容,所谓写了什么,更进一步提供了心理层面的内容,即为什么要这样写,而后者尤为个人传记写作所看重。
 

进而言之,由于增加了修订整理的时间因素,以及与社会环境有关的个人心理因素,我们再将原信和《两地书》对照研究,就更加有意味了。也就是说,在此时此地,他们究竟删了什么,改了什么,增添了什么,以及为什么删,为什么改,为什么添,都是可以深究一番的,并因此照见他们的思想活动和那个时代的特征和局限来。



有研究者早就注意到,《两地书》的增删修改,比较多地集中在鲁迅与许广平的恋情上,这至少说明,即使是在他们的关系已经成为事实婚姻之后,仍不得不顾虑到社会舆论。其中原因非只一端,在社会环境方面,旧的势力固然强大,不能接受他们这种“师生恋”;而就鲁迅方面言之,家里还有一位原配夫人朱安女士,尽管他说这是母亲送给他的礼物,并将这礼物束之高阁,但他要在这礼物与许广平之间做出抉择,自然会感到纠结和痛苦。


很多论者把他的纠结和痛苦说成是新旧两种道德观在其内心之中的交战,他既追求个性自由,人格独立,又不肯与旧的生活彻底决裂,抛弃母亲馈赠的“礼物”,因此常常表现出犹豫、徘徊,甚至畏缩。这样说自然不错,却并非事实的全部。在这件事上,思想观念的挣扎是一方面,现实的考虑是另一方面。母亲的态度和朱安的存在是必须顾及的,他既是社会名流,其名誉和社会影响,以及周围朋友们的看法,也不能不顾及到,尽管他后来把许多朋友的劝告都视为流言和中伤,但他仍不希望《两地书》的出版,将社会舆论再度吸引到他与许广平的恋爱上去,因此才要淡化这方面的内容。

 

有个情况是常常被论者所忽略的:一九一二年,蔡元培和李石曾、张继、汪精卫等发起“进德会”,鲁迅是列名其中的。“进德会”定下三条基本戒条:不赌、不嫖、不娶妾;五条可以选认的戒条:不作官吏、不作议员、不饮酒、不食肉、不吸烟。这也是鲁迅不得不考虑的现实之一种。他本可以“休妻再娶”,是不违背“进德会”原则的,但他的现实是不能违背母亲的意愿,结果走到“停妻再娶”的路上去了,这一点不惟旧道德,即使新道德也是不接受的。


由此可以看出,鲁迅在这件事上所面临的多重困境。这在他们编订《两地书》时是有所反映的,特别是朋友中流传的关于他们二人的种种议论,更深深地刺伤了鲁迅的自尊心,令他极为愤懑,以至于在编订《两地书》时仍不能释怀,增加了许多对这种议论的谴责和蔑视。而这些不正是鲁迅的真情流露吗?不过,无论如何,他与许广平都“咬紧牙关”,“挣扎”过来了。最终,他们不顾社会议论,断然选择定居上海;朱安依旧由鲁迅供养,独居北平,侍奉婆婆;同时,亦公开恋情,公然同居,并有了一个儿子,这些情况大都保存在被“编外”处理的那些书信中。

 
注:本文将刊载于《中国书法》2016年第10期“鲁迅手札书法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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