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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银行昆明分行多案被罚240万元,高管掉帽子,员工被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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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4精讲班

11.18-19@深圳


2017年11月3日,云南银监局连下五张罚单(云银监罚决字〔2017〕17号-21号)。而这一系列处罚均剑指同一家银行——中信银行昆明分行。

由于违规代客申购理财、违规办理同业存款、违规批量处置个人不良贷款等行为,中信银行昆明分行被罚240万,同案的四个员工个人也分别被给予不同层级的行政处罚。


可以看到,“三三四”以来,。从近期的处罚中也可以看到,:

  1. 纠罚并重:,应及时叫停,要求限期整改,并视情形实施行政处罚。

  2. 罚没并举:对有违法所得的,均应依法没收,并处罚款;对提供虚假资料、隐瞒重要事实、屡查屡犯的,要从重处罚、顶格处罚。

  3. 机构人员“双罚制”:除处罚机构外,还应处罚相关责任人。

在今天的案例当中,我们看到确实不仅仅机构收到处罚,其相关的责任人、条线部门负责人、条线分管领导和机构高管,都收到了严厉的行政处罚。


一、违规及处罚情况


(一)案由


5张罚单一共指出了六项主要的违法违规事实:


  1. 内控失效,柜面业务管理失控、违规操作引发严重风险;

  2. 违规代客户办理理财产品申购业务;

  3. 支行违规办理并核算非结算性同业存款业务;

  4. 未严格进行贷款用途审查及支付管理,大额贷款资金长期滞留未经使用即收回;

  5. 违规批量处置个人不良贷款、报表反映不真实。


(二)处罚决定


除了针对银行机构罚款240万元以外,银监局对于相关领导以及负责人也进行了处罚。

其中两人甚至被禁入长达十年

  • 林争跃:取消银行业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十年

  • 陈静:警告并罚款人民币12万元

  • 张振中:禁止十年从事银行业工作

  • 崔晓:处以警告


二、可能违反的规定及相应要求 


(一)


相关文件:

-银监办发[2017]10号-关于进一步强化内控合规管理防范案件风险的通知


相关规定:

  • 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充分发挥自身在构建案件风险防线中的主体作用,切实落实好董事长作为案件风险防范第一责任人、行长作为案防制度制定和执行第一责任人、监事长作为案防工作监督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 严格落实案件处置制度要求,及时、准确报送案件风险信息。


(二)内控失效,柜面业务管理失控、违规操作引发严重风险


相关文件:

-银监发[2014]40号-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


相关规定:

  • 商业银行内部控制应保证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保证商业银行业务记录、会计信息、财务信息和其他管理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

  • 商业银行应当制定规范员工行为的相关制度,明确对员工的禁止性规定,加强对员工行为的监督和排查,建立员工异常行为举报、查处机制。

  • 其他内控指引相关规定。


(三)违规代客户办理理财产品申购业务

相关文件:

-银监办发[2017]110号-关于印发银行业金融机构销售专区录音录像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银监办发[2016]25号-关于加强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解决当前群众关切问题的指导意见


相关规定:

  • 严禁销售人员在自助终端等电子设备上代客操作购买产品。

  • 加强员工行为管理。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深入开展教育培训,倡导诚信服务,树立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经营理念。全面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内部控制和防范操作风险的各类规章制度,结合新的要求,完善和细化业务流程及员工行为标准,严格员工行为管控...

在2017年10月20日刚刚生效的银监办发[2017]110号文,即银行双录新规中,其实对于银行业金融机构理财及代销产品销售行为做了更为明确的要求及规范。

其目的就是有效防范和治理误导销售、私售“飞单”等市场乱象,切实维护银行业消费者合法权益。


(四)支行违规办理并核算非结算性同业存款业务


相关文件:

-银监办发[2014]140号-关于规范商业银行同业业务治理的通知

-银发[2014]127号-关于规范金融机构同业业务的通知

一种可能是将非结算性同业存款纳入结算性存款核算,逃避127号文同业融入不超过总负债1/3指标。另一种可能是该类同业存款违规往往与通道业务相关,吸收同业资金投向资产管理计划,。


(五)未严格进行贷款用途审查及支付管理,大额贷款资金长期滞留未经使用即收回;


相关文件:

-三个办法一个指引

-银行业违规清单、检查要点及处罚规则

相关规定:

  • 落实情况检查:在借款人出现未按约定用途使用贷款、未按约定方式支用贷款资金、未遵守承诺事项、申贷文件信息失真、突破约定的财务指标约束等情形时借款人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和贷款人可采取的措施。

,因为必须防止信贷资金被挪作他用。

本次“三三四”检查中,、放松风险管理、贷款“三查”不到位等问题,对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新发生的大额不良贷款暴露,要及时进行跟踪调查。    


(六)违规批量处置个人不良贷款、报表反映不真实

相关文件:

-财金[2012]6号-金融企业不良资产批量转让管理办法

-银监发[2017]5号-关于集中开展银行业市场乱象整治工作的通知

相关规定:

  • 下列不良资产不得进行批量转让:...(四)个人贷款(包括向个人发放的购房贷款、购车贷款、教育助学贷款、信用卡透支、其他消费贷款等以个人为借款主体的各类贷款)。

  • 应整治的乱象:资产处置。低估资产价值,贱卖资产谋取私利;将正常和关注类贷款与不良资产一起打包处置;未尽职催收债务,核销贷款;附带回购协议打包处置不良资产;不良处置弄虚作假,利用空壳公司或设立其他平台与关联账户融资承接不良贷款等。


这里其实存在两大问题:一是个贷的违规转让,可能会造成一些社会稳定问题,如暴力催收等等。,即找几个通道做个不良资产收益权转让,将不良贷款变为底层资产为不良资产的同业投资,"模式。

三三四检查之后,这类不良资产代持、。,继续涉入部分一律要回归报表,计入贷款科目,信用风险相关指标仍然会恶化。


三、处罚信息明细





后记

银监会不久前在三季度,系统深入学习重要讲话精神的通稿中表示:

今年全面贯彻落实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恪尽职守、、、严格问责,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维护金融秩序稳定,有力震慑了违法违规行为。

前9个月,全系统共作出行政处罚决定2436件,处罚银行业金融机构1386家,对机构罚款合计5.55亿元,没收违法所得0.7亿元,罚没金额合计超过2016年的2倍;处罚责任人员1020名,罚款金额合计2068万元,取消122人一定期限直至终身的董事、高管人员任职资格,禁止47人一定期限直至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

有理由相信,在较为近期的将来,,银监会将继续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维护银行业稳健运行,提升银行业服务实体经济质效,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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