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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仪容仪表之星"评选(第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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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贺

祝贺以下班级的学生被评为龙田中心小学第二期学生仪容仪表之星

新要求

请各班班主任和家长密切配合,按照学校对学生仪容仪表总要求:整洁、大方、端庄、得体,做好班上学生仪容仪表整改,学校将组织一次全面检查。


101林若萱 

班主任王分玢

102郑哲文  

班主任陈青

103张志恒  

班主任余秀凤


104何君瑶 

105陈韵竹  

班主任黄艳珊

108何逸诚  

班主任施孝钦

201方梓翔

班主任郑云琴

202翁佳昕

班主任郑一帆

204王鸿扬

班主任薛红

206余晗曦

班主任薛雅兰

207陈沐夕

班主任陈叶平

208陈浩宇

班主任余云英

301张振枫

班主任林明玉

302薛予嘉

班主任何琴

304余锦东

班主任余朱云

306薛若妍

班主任林菁

307陈曦

班主任王燕

308吴宏彬

班主任倪贵娟

401施凌志

班主任何品珠

404郑芷妍

班主任高敏

405张馨怡

班主任薛红

406谢智伟

班主任郑明莺

407施祉墨

班主任施淑英

408陈佳心

班主任毛庙良

501薛璐宁

班主任王淡艳

502薛泽宇

班主任王建洪

503余紫轩

班主任游美芳

504阮序言

班主任孙可兴

505薛均昊

班主任吴小英

506林卡娜

班主任何建英

601高诗佳

班主任郑云清

604王翔宇

班主任郑彩英

605林可妮

班主任施孔霞

606何凯锋

班主任余海灵

607高伟哲

班主任施晓芳

608薛奕乔

班主任林钦

         龙田中心小学学生仪容仪表规范要求     


为了加强学校管理,培养学生健康的审美情趣和正确的判断选择能力,规范学生仪容仪表,创建文明校园,促进良好校风形成,依据《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有关规定,制订龙田中心小学学生仪容仪表规范要求:

一、仪容仪表总体要求:整洁、大方、端庄、得体,符合小学生身份。  

二、仪容仪表细则  

(一)学生发型要求:  

1、学生不染发、不烫发、不理奇异发型、不留怪发型。

2、男生不留长发,女生不披发,不束怪发,长发应扎束式马尾辫。  

(二)学生服饰要求: 

 1、着装要求干净整洁规范,不穿奇装异服。 

2、装扮朴素淡雅端庄

(1)不得佩戴各种饰物(耳环、耳钉、戒指、项链、手链、脚链、墨镜、 金属铭牌等)进入校园。  

(2)在校学生不能化妆(涂抹口红、画眉画眼圈、粘眼睫毛等),经常保  持指甲干净,不得留过长指甲,不涂指甲油,不得纹身绘身,不得粘 纹身贴等。

三、处理办法

1、凡与上述规范不相符的仪容仪表均为不合格的仪容仪表。 

2、班主任有权利,更有义务对学生进行正确的审美观教育和仪容仪表规 范教育,有责任对不符合学校仪容仪表要求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并限期改正。       

3、学生家长对学生仪容仪表负有监督、检查职责,并要对子女不合格的 仪容仪表承担处理责任。

4、文明礼仪督导员进行抽查、记录。德育处将不定期到班上对学生进行仪容仪表检查。

  5、对于仪容仪表不合格的以及不配合检查的同学,给予所在班级扣分处 罚,纳入每月“流动红旗”考核。  

6、发型不合格的同学必须在检查当日放学后整理、修剪合格,不得占用上课时间。

7、对于仪容仪表不合格的学生,不按学校要求及时做的,班主任可要求家长到学校协助整改和处理。  


文稿编排:施国艳  毛庙良  施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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