祝贺
祝贺以下班级的学生被评为龙田中心小学第二期学生“仪容仪表之星”。
101林若萱
班主任王分玢
102郑哲文
班主任陈青
103张志恒
班主任余秀凤
104何君瑶
105陈韵竹
班主任黄艳珊
108何逸诚
班主任施孝钦
201方梓翔
班主任郑云琴
202翁佳昕
班主任郑一帆
204王鸿扬
班主任薛红
206余晗曦
班主任薛雅兰
207陈沐夕
班主任陈叶平
208陈浩宇
班主任余云英
301张振枫
班主任林明玉
302薛予嘉
班主任何琴
304余锦东
班主任余朱云
306薛若妍
班主任林菁
307陈曦
班主任王燕
308吴宏彬
班主任倪贵娟
401施凌志
班主任何品珠
404郑芷妍
班主任高敏
405张馨怡
班主任薛红
406谢智伟
班主任郑明莺
407施祉墨
班主任施淑英
408陈佳心
班主任毛庙良
501薛璐宁
班主任王淡艳
502薛泽宇
班主任王建洪
503余紫轩
班主任游美芳
504阮序言
班主任孙可兴
505薛均昊
班主任吴小英
506林卡娜
班主任何建英
601高诗佳
班主任郑云清
604王翔宇
班主任郑彩英
605林可妮
班主任施孔霞
606何凯锋
班主任余海灵
607高伟哲
班主任施晓芳
608薛奕乔
班主任林钦
龙田中心小学学生仪容仪表规范要求
为了加强学校管理,培养学生健康的审美情趣和正确的判断选择能力,规范学生仪容仪表,创建文明校园,促进良好校风形成,依据《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有关规定,制订龙田中心小学学生仪容仪表规范要求:
一、仪容仪表总体要求:整洁、大方、端庄、得体,符合小学生身份。
二、仪容仪表细则
(一)学生发型要求:
1、学生不染发、不烫发、不理奇异发型、不留怪发型。
2、男生不留长发,女生不披发,不束怪发,长发应扎束式马尾辫。
(二)学生服饰要求:
1、着装要求干净整洁规范,不穿奇装异服。
2、装扮朴素淡雅端庄
(1)不得佩戴各种饰物(耳环、耳钉、戒指、项链、手链、脚链、墨镜、 金属铭牌等)进入校园。
(2)在校学生不能化妆(涂抹口红、画眉画眼圈、粘眼睫毛等),经常保 持指甲干净,不得留过长指甲,不涂指甲油,不得纹身绘身,不得粘 纹身贴等。
三、处理办法
1、凡与上述规范不相符的仪容仪表均为不合格的仪容仪表。
2、班主任有权利,更有义务对学生进行正确的审美观教育和仪容仪表规 范教育,有责任对不符合学校仪容仪表要求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并限期改正。
3、学生家长对学生仪容仪表负有监督、检查职责,并要对子女不合格的 仪容仪表承担处理责任。
4、文明礼仪督导员进行抽查、记录。德育处将不定期到班上对学生进行仪容仪表检查。
5、对于仪容仪表不合格的以及不配合检查的同学,给予所在班级扣分处 罚,纳入每月“流动红旗”考核。
6、发型不合格的同学必须在检查当日放学后整理、修剪合格,不得占用上课时间。
7、对于仪容仪表不合格的学生,不按学校要求及时做的,班主任可要求家长到学校协助整改和处理。
文稿编排:施国艳 毛庙良 施亭
审核:周遵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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