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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邢所被捕,当幺检下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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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强者能够想像明天自己成为弱者时需要被怎样对待,并在今天以这样的方式对待弱者,正义才会在不远处。              

 

先回闪一下,回到似乎过去了很多年的雷洋案。

 

雷洋案分二个阶段,第一阶段是雷洋“涉嫖被抓非正常死亡”,第二阶段是包括刑永瑞副所长在内的几位警察“涉嫌犯罪被捕”。在第二阶段里,网传邢所的妻子,写了一封致检方的公开信。

 

在信中,邢所妻子说,自丈夫被羁押以来一个月,她和年迈的公婆以泪洗面,孩子则满眼迷茫。然而,丈夫被羁押这么一件对她们来说是天塌下来的事,她们家属却未被告知,为什么被羁押也不得而知,检方在办案中还存在其他程序违法问题。为此她说,“虽然公众以为警察是强势群体,但,面对检察机关的强势,个体警察,又是弱势”。

 

在信里,她还诉说,丈夫是穷苦人家出身,靠打工完成学业;入职后没日没夜地工作养家糊口,还要供弟弟念书,是个称职的丈夫、儿子、父亲和哥哥,希望能够得到法律的公正对待。

 

说完这封信,再来说最近法律界的热门事件:、处长幺宁辞职下海,转行当律师。

 

检察官、法官跨入律师界早已是稀松平常的事,幺检下海之所以翻起波澜,是因为她的履历。

 

在期间,幺宁担任过多个案件的公诉人,其中包括震动全国的“李庄案”,表现十分突出并升任处长,获得过“重庆市人民卫士”、“全国三八红旗手”称号,是标兵。

 

,对于她要从事的律师职业来说,显然不是件光彩的事;况且,她还是令律师界诟病不已的“李庄案”的公诉人。曾经律师群体的“对立面”,而今转过身来要当律师,难免激起反弹。

 

反弹声中,有干脆利落地主张她没有资格当律师的,有折衷一些要求她先反思道歉再来的,也有很大度的,说“与其责难,不如祝福”。

 

她能不能当律师,能当又该如何做,的确是这个事件的核心。但我今天打算不谈核心,只谈这个事件所指向的,与“正义”有关的“无知之幕”这个话题。

 

“无知之幕”是罗尔斯在他的名著《正义论》中提出来的。其意思是,人们在商量如何才能给予不特定社会成员以正当待遇时,最好的办法就是都聚集到一张大幕之后;在这张大幕揭开之前,谁也无法得知自己将会在社会中分配到什么角色,由此而得出来的决策,才会符合正义的要求。

 

通俗些说,我们不是经常批评社会不公是由于决策者“屁股决定脑袋”吗?好,现在就让决策的人不知道屁股在哪,或者干脆就没屁股,这样从脑袋里出来的东西,总该可以了吧。

 

现实中人当然都有屁股,当然都知道坐在哪个位置,但这并不妨碍这个理论的应用。不管是在“无知之幕”提出之前还是之后,不管实际是否做到,凡是正常的国家,,其法律对所有公民一视同仁。

 

遵照“无知之幕”原理制定出来的良好法律,对社会正义的实现当然重要,然而立法上的事离普通民众过于遥远,我们很难在它身上直接感受到这张“幕”的力量,但在执法层面上就不一样了——法律正是通过执法者的执行,从纸上走进我们的生活,影响着我们的茶米油盐生老病死悲欢离合,“无知之幕”在它身上,是活生生的,是看得见摸得着的。

 

所以,执法者懂不懂得、奉不奉行这个道理,才是至关重要的。

 

遗憾的是,正如我们看到的,现实不是理论,绝大多数人还是屁股决定脑袋,眼前哪里有什么大幕遮挡,所看到的未来永远都是强势的,所以是强势时尽情强势。弱势时怎么办?再说吧。

 

这分析起来原因自然很多,包括什么专制主义传统、有缺陷的制度、互害成风的社会风气,等等但我今天要说的,是执法者的个人良知问题。

 

重庆事件之后,虽然传过被“低调调整”的消息,但并无关于幺宁违法违纪的说法,因此不管对她有多抵触,也不能乱扣帽子。

 

但以后来陆续披露的期间种种践踏法律的劣迹看,作为“政法工具”中重要一环的屡获重任和嘉奖的得力干将,要说幺宁纯粹的螺丝钉一颗,纯粹的身不由己,甚至说她本身也是坏制度的受害者,除非有颗指数爆棚的圣母心,才会相信。

 

就这一点而言,对她个人良知的批评并非苛责。

 

我们这里对于良知的教化,从来都不缺少,可惜重心都放在所谓的信仰教育、理想教育上,大,但够空,远不如把“无知之幕”的道理说透悟透来得实在:手握权力时当然是强者,但人生如戏,每个人的面前都横亘着一张看不透的大幕,每天都在落幕,每天都在开幕,你永远不知道在幕后等着你的是什么,你永远都可能成为呼唤正义降临的弱者;所以最好的办法,就是敬畏规则不去作恶,在不得不作恶时也请作得温柔些,作得收敛些,不要那么忘情不要那么入戏,因为一个丛林化的社会,最终的结局就是把强者与弱者都抛到山谷里互相撕咬。

 

所以,当强者能够想像明天自己成为弱者时需要被怎样对待,并在今天以这样的方式对待弱者,正义才会在不远处。

 

如果邢副所长当初在出勤时,能够设想到日后自己也可能成为执法的对象,如果能够理解雷洋在生活中可能也是一名称职的丈夫、儿子和父亲,也许他就能够更好地遵守规则,雷洋的悲剧也不至于上演,自己也不至于差点沦为阶下之囚。


这样的道理,其实在他妻子的公开信中,就已说清。面对公众,警察是强者,但当警察成了嫌疑人,他在检察机关面前,就成了弱者,这个时候面对势不可挡的权力意志,他和他的家人所渴望的,不是空洞的说辞,而是基于执法者良知的实实在在的公正对待,就像雷洋在生前那生死两小时中所渴望的一样。

 

而这,相信如果能够顺利成为执业律师,当面对比律师强大得多的权力时,也会是幺宁所渴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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