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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姑娘们注意了!你以为穿上打底裤就安全了吗?太可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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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明天入伏了!


2016年三伏日


7月17日-7月27日:初伏10天

7月27日-8月15日:中伏20天

8月16日-8月25日:末伏10天

入伏意味着一年中最热的时节到来。

不过,入伏后的烟台,

气温并不算高哦


但气象专家也说了:

中伏后烟台气温才可能升的更高!


由于天气越来越热

MM们穿得也越来越清凉。

可是,

一种违法手段也随之升

……


看完这个视频

小编惊呆了

这种行为简直令人发指!


那么多偷拍工具,真的令人防不胜防

比如,拐杖

在拐杖底下装有摄像头

假装成盲人,就……


再比如

手表、钢笔、车钥匙、打火机



甚至还有纽扣


这也太猖狂了吧?!



■偷拍违反了哪些法律?


1、偷拍构成了对他人的隐私权等人身权利的侵害。

根据我国《侵权责任法》第二条第二款的规定:本法所称民事权益,包括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等。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网络配图


偷拍照片,造成了对他人的隐私权的侵犯,应该承担侵权责任。对于侵权人承担责任的方式,我国《侵权责任法》第十五条规定“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主要有:(一)停止侵害;(二)排除妨碍;(三)消除危险;(四)返还财产;(五)恢复原状;(六)赔偿损失;(七)赔礼道歉;(八)消除影响、恢复名誉。以上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即受害人要求侵害人停止侵害立即删除相片,并根据传播范围进行赔礼道歉。如果该侵权行为给受害人带来了严重的精神损害受害人还可以依据该法第二十二条“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来索要赔偿。


2、

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3、利用互联网传播的,将面临更重处罚。

依据2010年最高院、最高检出台的司法解释,利用互联网建立主要用于传播淫秽电子信息的群组,成员达30人以上,对建立者、管理者和主要传播者,以传播淫秽物品罪定罪处罚。



■网友归纳:这些地方容易被偷拍



.在乘坐上下扶梯时,穿短裙的女士如果不小心就会被楼上或者楼下的人偷拍到隐私部位。可以选择用手压住裙摆,也可以在走上自动扶梯之后,选择侧身站的身位。其实在这些场所对付走光和偷拍最实用的办法是穿打底裤。


.一些女士习惯在天桥上靠着护栏走,这样非常危险。人的视觉存在死角,如果多走几步,走到天桥正中间,给两边都留出“安全距离”。


3.女士在试衣服时,需要对试衣间里的挂钩、镜子等物品提高注意;同时留意脚下或者头顶是否有异常。


4.在公交站台上,一些穿短裙的女士在背对座椅站立等车时,后面的人就可以悄悄靠近女生。


5.在逛超市与商场的时候,遇到摆放位置较低的商品,女士们往往需要弯腰查看,而此时就要注意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在自己身后以系鞋带或者捡东西作为掩护偷拍。

网络配图


6.在温泉、游泳池等需要更衣的地点,大家同样需注意更衣室地板、垃圾桶有无可疑物品。同时需要认真检查莲蓬头、衣架、衣柜等处。


来源:湖北卫视、腾讯视频,综合网络


领导说了,您点一个小编工资涨1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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